17年前自泰國走私24公斤多海洛因毒品來台遭通緝,另被媒體點名為「全台十大惡人」之一的台灣大毒梟黃正成,在泰國落網被判刑50年、服刑15年多,日前獲泰王大赦減刑提前出獄,經調查局與泰國執法機關密切合作,8日自曼谷押解返台,訊後移送基隆地檢署歸案。
黃正成在泰國雖已服刑15年10月,但毒品罪屬萬國公罪,依《刑法》第5條,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毒品罪,仍可依我國刑法處罰。當年同案共犯黃嫌姪子判處無期徒刑,黃正成日後仍須經檢方偵查起訴、法院判刑定刑期,他在泰國服刑天數可折抵刑期。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黃正成犯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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