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46歲王姓女子多次駕車行經高速公路未繳納通行費,4年來已被開出150張罰單,加上綜合所得稅累計15萬餘元,但王女未曾繳納仍持續駕駛愛車趴趴走;桃園分署執行人員發現其車輛停於路邊,於是上前貼封條查扣車輛,王女這才驚覺事態嚴重,立即先繳2萬元並承諾在本月底繳清罰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為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維護道路安全,持續針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行政執行案件強力執行。
一名設籍於桃園市八德區之王姓女子,多次駕車行經高速公路惟均未依規定繳納通行費,自2022年3月起,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已對王女開出150張罰單,惟王女均未理會,亦未繳納,仍持續駕駛愛車趴趴走,加上綜合所得稅等共計15萬餘元逾期未繳,經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移送桃園分署執行。
桃園分署執行人員鍥而不捨尋覓王女車輛行蹤,於13日查得王女車輛正停靠於桃園區民生路上,執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查封,發現王女的姊姊於車上歇息,並表示王女正帶寵物看醫生。經王女胞姊與王女連繫後表示無力清償,當見執行人員張貼封條於車輛上,王女始驚覺事態嚴重,請求不要拖吊車輛,願當場繳納2萬元,並承諾於2月底前繳清全部款項。王女已提出清償方案,車輛亦已經查封保全,若仍未繳納,查封之車輛將拍賣抵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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